(2008年3月21 日)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贾殿屏
各位代表,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进行代表培训,这是区人大常委会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对刚刚闭幕的“两会”和区委九届五次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目的就是想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人大代表党的观念、大局观念、法制观念、纪律观念,努力提高人大代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依法履行代表职务的能力。因为在换届选举后,我们新代表的比例达到了近三分之二,有相当一部分代表对如何发挥代表作用还不大了解,对迅速提高履职能力的愿望十分迫切。因此,区人大常委会在制定2008年工作要点时,将代表培训作为了一项重点工作。两周前,我们召开了街道代表团团长和乡镇人大主席工作会议,对开展代表工作进行了部署。各街道和乡镇也将开展多种形式的代表活动,为代表履好职创造条件。
刚才,彦文同志就代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如何履职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两位老代表又进行了经验交流,相信大家都受益匪浅。希望各位代表回去以后认真消化吸收,尽快为己所用。下面,我就代表如何加强学习、尽责履职讲三点意见。
一、切实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当好人大代表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
人大代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清晰认识人大的性质、地位、作用,站在历史和发展的高度,不断增强履职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责任感。
一是明晰代表的重要地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在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共同愿望。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细胞,是人民派驻国家政权机构的使者,担负着代表人民群众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责任。人大代表能否有效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义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不仅直接影响到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的发挥,而且直接关系到人大代表行使国家权力的水平,关系到人大的形象和权威,更决定着人民群众能否最终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力。
二是担负代表的重大责任。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是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各级人大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来实现的。这是法律赋予我们每一位人大代表的历史责任。因此,人大代表要真正肩负起人民赋予的监督“一府两院”推进依法行政、实现公平正义、为党选贤任能的神圣职责,发挥应有的作用,以不辜负人民的期望和重托。
三是牢记代表的历史使命。 诸位代表来自各行各业,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大家既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又是国家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纽带,代表作用发挥好了,就能保证我们的政权始终不脱离人民,就能贯彻落实党委和政府作出的决策,就能够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统筹兼顾好各方面群众的利益。这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色和政治优势,也是始终保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先进性和生命力的不竭源泉。因此,作为一名人大代表,不仅仅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责任,我们要对人民负责,更要对历史负责。
二、努力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履行职责能力
全国人大常委会吴邦国委员长强调指出,学习是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的一项战略任务,做好人大各项工作,迫切需要把学习放在突出的位置。人大代表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加强人大代表的学习,是提高自身依法履职能力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充分认识学习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人大代表担负着代表人民参与行使国家权力的重大使命,加强自身的学习,能够更好地、全面地、准确地领会党委的精神和意图,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使自己代表人民履行职责时所作出的决定能够体现党的主张,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同时,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其素质的优劣,履职水平的高低,作用发挥的大小,对能否把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真正的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有着直接的影响。因此,必须通过加强自身的学习,不断提高素质,逐步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以适应依法行使代表职责的需要。
二是要围绕提高履职能力,加强人大代表必备知识的学习。人大代表履行职务的水平,与代表自身的素质密切相关,更与其是否加强其必备知识的学习学习相关。首先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人大代表作为人民利益的代表者,要时刻把政治素质放在首位。要通过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始终保持头脑清醒,自觉做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实践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其次要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知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和保证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国家的政体,是各族人民管理国家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我们党在政权建设中走群众路线的最好的、最有效的形式。我们这种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从制度上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是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可靠保障,也是我们国家经受住各种风险考验、克服各种困难的可靠保证。我们人大代表要通过学习,深刻认识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了解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成和职权、行使职权的基本原则和议事的基本程序等基本知识,在思想上政治上充分认识和严肃对待自己手中的权力,切实履行好代表职责。三是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人大代表的代表职权,集中体现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上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并参加表决;提出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主要是通过视察、调研及参与常委会有关活动等方式了解情况、联系群众,为参加会议期间的工作做准备。人大代表是一种国家职务,在行使代表职权时,必须依法进行。可以行使哪些权力,这些权力在什么时候行使以及通过什么程序行使,法律都有明确规定。因此,熟练掌握法律法规、人民代表大会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是人大代表必备的一项基本功,是人大代表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各项职责的前提条件。这就要求人大代表必须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必须熟练掌握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等基本法律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行使职权,严格依法办事,模范遵守法律。会议上我们发给大家的内部资料,是区人大常委会为这次会议赶印的,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选编,希望大家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能够认真研读,融会贯通,尽快提高履职能力。
三、不断深入学习,进一步拓展学习的深度和广度。民主政治的发展,客观上需要人大代表提高自身的文化素养和履职能力。很难设想,一个缺乏基本文化知识和议政能力的代表,能很好地代表人民参与政治决策和行使国家权力。我们要适应民主政治的发展,加快人大代表职务由“荣誉型”定位向“政治功能型”定位的转变,不断提高自身的文化教育和活动能力。因此,我们要切实拓展自己学习的深度和广度,尽快丰富自己的头脑,提高履职能力。首先要向书本学习。我们人大代表在履行职务时所涉猎的法律法规很多,有的也比较专业,这就要求我们要埋下头去认真啃书本,认真钻研法律,深刻理解和掌握法律的精神实质,严格依照法律行使职责,做依法治国的楷模。其次要向实践学习。实践出真知。我们要积极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活动中增长才干,并注意不断总结履职经验,提高履职水平。三要向人民群众学习。我们各位代表来源于人民群众,要对人民群众有浓厚的感情,要心里时刻要装着群众。要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深入人民群众之中,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自觉坚持为人民服务,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依法履行代表职责,为建设和谐苏家屯贡献力量
刚才我讲了,人大代表是一种国家职务,不依法履行职务本身就是渎职和违法,那还何谈去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何谈去代表民情、民意、民智?所以我们要始终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自己肩负的历史使命,要把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依法履行代表职责,为建设和谐苏家屯、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应有的力量。
一是要强化党的意识,做党的大政方针的坚定执行者。 人大代表是人民的政治代言人,必须具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洞察力。当前,最重要的就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七大和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把会议确定的大政方针落实好,把区委九届五次会议确定的目标落实好。这里我要强调,我们的中共党员代表要正确履行好中共党员与人大代表的双重职责,增强党性观念,遵守党的纪律,在各项活动中带头维护党委权威,带头宣传党委决策、决定,带头落实党委的主张与意图;非中共党员代表要真正认识到,坚持党的领导就是坚持了人民当家作主,就是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要强化大局意识,做人民利益和意志的忠实代表者。 诸位代表来自不同的领域和阶层,代表不同的意见和愿望。当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产生矛盾和冲突时,我们要自觉地把局部利益放到全局中惦量,把眼前利益放到长远中去权衡,做到心里装着大局,言行维护大局,工作服务大局,决不能将人大代表这一职务沦为为己谋私的工具。要坚持以大局的眼光审议报告和有关事项。要从推动苏家屯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全面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从贯彻执行党的大政方针和区委的重大决策出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负责任地发表审议意见,认真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事项,决不能随意发表观点,误导其他代表和舆论。当然,我不是说大家不能自由地发表意见。代表法第29条明确规定,“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的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人大代表肩负着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神圣职责。代表在会议上的一切言行都要真正对人民群众负责、对党负责、对全区经济社会的发展负责,更要对自己负责。要有为党谋事的决心、为国献策的胆识、为民请命的勇气,充分行使代表权力,决不能做只开会不发言、只视察不调研、只鼓掌不建言的“荣誉代表”。要妥善处理好本职工作与执行代表职务的关系,积极参加人大常委会和本代表团组织的各项活动,保证活动的时间和质量,积极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开展调研、建言献策,积极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充分反映和代表人民的利益、意志,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三是要强化法治意识,做践行依法治国方略的有力推进者。十七大报告指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人大代表作为保障法律实施的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在推进依法治国方略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人大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的过程,就是保障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有效实施的过程,就是人大代表勇于维护法律尊严、大胆对“一府两院”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法律进行监督的过程。在座诸位代表得以当选,是得到了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因此更要踊跃地宣传法律、模范地遵守法律、切实地执行法律,自觉地把法治的精神贯穿于生活工作实践,不得有任何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意识和特权行为,不能做有损代表形象和身份的事情;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有力地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要带动和引导人民群众遵纪守法,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在行使代表权利的同时,要忠实地履行好法定的义务。更重要的是,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尊重和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做言行一致的模范,努力提高依法办事、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要强化责任意识,做各行各业的领头者。人大代表不是荣誉称号,而是一种政治职务。人大代表负有对国家和对人民负责的双重责任,这是一种重大的政治责任,也是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因此,人大代表应坚持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的一致性,积极参加代表大会期间的工作和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依法履行代表职责;要以饱满的热情和高度的责任感投身代表工作,充分发挥自己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中的桥梁纽带和决策作用,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要牢固树立“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形象意识和群众观念,不断密切与群众的联系,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带头解放思想,开拓进取,争当各行各业的排头兵,以突出的业绩和模范的表率作用,为人民群众树立榜样。
各位代表,2月末,市委曾维书记到我区调研,对苏家屯的发展提出了指导意见,希望我们要与其它县区“错位发展”,“做精一产、做强二产、做活三产”,指示我们要抓住机遇,加快发展。作为各行业的佼佼者,希望各位代表要从现在开始,埋头抓好学习,深入开展实践,不断丰富代表履职经验,逐步提高履职水平,为苏家屯区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