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06年9月29日苏家屯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刘国利为苏家屯区经济局局长;
王志刚为苏家屯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
朱卫兵为苏家屯区司法局局长。
任 命:
曹继茂为苏家屯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刘为民为苏家屯区人民法院陈相人民法庭庭长;
杜立文为苏家屯区人民法院八一人民法庭庭长;
梁大光为苏家屯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赵素娟为苏家屯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韩文平为苏家屯区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
张 铎为苏家屯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丁广昱为苏家屯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田剑舒为苏家屯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决定免去:
刘凤鸣苏家屯区经济局局长职务;
宋维良苏家屯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职务;
陈子军苏家屯区司法局局长职务。
免 去:
曹继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刘为民苏家屯区人民法院陈相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杜立文苏家屯区人民法院八一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梁大光苏家屯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赵素娟苏家屯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韩文平苏家屯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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