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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对贯彻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消防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进行督查
 

  为了解区人民政府对《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两个执法检查报告及其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有效推进政府工作,7月至9月,区人大常委会先后多次组织有关人员对区人民政府办理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
  5月21日,区十五届人大第3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区人民政府贯彻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工作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及其审议意见。会议对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条例》和《消防法》的贯彻实施、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加大管理和整治工作力度、使《条例》和《消防法》得到较好贯彻实施给予了充分肯定。与此同时,也明确指出了区人民政府在贯彻实施《条例》和《消防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为全面掌握区人民政府落实问题的进程和情况,区人大常委会贾殿屏主任、刘金杰副主任多次过问,并责成督查室拟定了具体的督查工作方案,刘金杰副主任还亲自带队到现场参与督查活动,这些都为区人大有关部门开展好督查活动提供了保障。
  从督查的情况看,区人民政府对两个执法检查报告及其审议意见的办理高度重视,各项建议基本上得到了有效落实,部分问题得到了切实解决,对尚不能一时解决的,也已拟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列入了日程。从贯彻《条例》看,区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结合我区屠宰场和肉品市场情况,强化了依法监督管理,提高了执法检查效率,严把生猪屠宰、检疫、市场流通等关口,杜绝了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提高了肉品市场的安全性。同时,区人民政府也将根据形势需要对生猪定点屠宰布局重新进行规划,对肉品配送提出了新的构想,为切实保障百姓吃上放心肉做出了积极努力。对《消防法》的贯彻落实,区人民政府以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为龙头,狠抓消防安全责任制,形成了上下贯通、横向互补、条块结合的责任体系。与此同时,不断对公众聚集和易燃易爆场所开展专项治理,使一些火灾隐患得以及时消除。区人民政府还决定投资40万元,在枫杨路建设消防水鹤2处,可从根本上解决商业密集地区消防取水问题。
  区人大常委会依据《监督法》赋予的职责,依法履行对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情况的督查,进一步推进了区人民政府各项工作的开展,也为深化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做出了有益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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