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金杰、肖毓菁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共10余人对区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信访条例情况进行了工作检查。区人民政府区长助理王德利及区人大法制、督查等部门的领导和区信访局、劳动局、湖西街道、八一镇等单位的负责同志陪同了检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杨军参加了评议活动。
检查人员先后到八一镇、区劳动局、湖西街道育林社区实地查看了信访工作制度、人员队伍、办公设施建设情况,分别听取了各单位的信访工作汇报。在八一镇,检查人员对镇党委、政府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矛盾调处机制给予了充分肯定。在区劳动局,接访人员坚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解决实事赢得人的做法得到了检查人员的认可。在湖西街道育林社区,社区工作人员积极转变工作方式,变被动接访为主动领访的工作模式令检查人员耳目一新。在区政府会议室,区人民政府区长助理、区信访局局长王德利代表区人民政府向检查人员详细汇报了贯彻实施信访条例的工作情况。自2005年信访条例实施以来,区人民政府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行政,努力畅通信访渠道。工作中注重解决信访实际问题,做到不欠政策帐、不欠经济帐、不欠感情帐,结案息访率得到提高。对非正常访的人员则依法予以处理,有效维护了信访工作秩序。同时,不断探索信访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着力加强信访队伍建设,逐步使我区的信访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我区的信访总量已呈现出明显的下降趋势,今年前4个月,信访总量同比下降11%,到省集体访同比下降65%,进京访登记数为零,为维护地区稳定和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我区连续三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信访稳定工作先进单位。

在随后进行的评议过程中,检查人员对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实施信访条例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提高信访工作质量提出了建议。检查组组长、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金杰就此次检查活动进行了总结,并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就如何贯彻实施好信访条例工作讲了四点意见,一是要加大信访条例的宣传力度,为依法开展信访工作营造法制环境;二是要提高对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其上升为维护稳定与发展的高度来抓;三是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四是要加强信访队伍建设,选派得力的同志到信访工作岗位锻炼。最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杨军代表区人民政府做了表态发言。(尹殿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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