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4日,苏家屯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主任会议专题听取了区教育局局长顾良代表区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贯彻落实<幼儿园管理条例>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曹建福、副主任羿文林、肖毓菁、杨惠纯、刘金杰、赵国强参加了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付宗清、王丽萍、高彦文、董庆军、刘海涛及区教育局局长顾良列席了会议。
会议认为,《幼儿园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学前教育的普及程度,对于提高全区人口素质,基固“普九”成果,实现“双高普九”目标,发展各类教育,构筑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和谐社会,具有基础性和全局性作用。几年来,区人民政府把学前教育特别是普及
学前三年教育放在 优先发展地位,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苏家屯区“十五”发展规划》、《苏家屯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2010年发展规划》中都明确提出了学前教育发展的目标和措施,并始终坚持学前教育与其它各类教育同步、协调发展,使我区的学前教育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会议在充分肯定区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幼儿园管理条例》工作的同时,对于我区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办学资金缺少来源、幼儿教师工资偏低、配备不合理等问题,也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曹建福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对区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幼儿园管理条例》工作提出了建议。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这项工作的认识,只有“普三”,才能“普九”,希望区政府要把贯彻实施《幼儿园管理条例》工作列入到重要议事日程。二是要进一步作好幼儿园园所的规划建设。要把这项工作列入到我区“十一五”规划关于教育的部分。三是要进一步筹措资金,增加区、乡两级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对于困扰农村中心幼儿园的房舍维修、冬季采暖费等资金来源问题,政府应根据我区财政的实际财力情况,适当的加大投入力度。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幼教的师资队伍建设。尤其要搞好加强农村中心幼儿园的幼儿教师配备、培训等问题,提高幼教质量。五是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对于目前我区学前教育工作面临的困难及需要解决的问题,政府应继续做好深入的调查研究,采取有力措施,积极予以解决。
曹建福最后强调指出,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区人大常委会也将适时对区政府贯彻实施《幼儿园管理条例》工作情况进行进一步的监督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