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了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表决决定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曹建福主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志满、肖毓菁、杨惠纯、刘金杰、赵国强及委员参加了会议。区长刘凤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玉良、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苏仲镛列席了会议。
会议分别对区政府提请的《关于郑滨同志任职的议案》、《关于吴更新同志任职的议案》进行了表决。经按键表决,会议一致通过了上述两项议案。会议决定:任命郑滨同志为苏家屯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吴更新同志为苏家屯区人民政府监察局局长,并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曹建福向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曹建福代表区人大常委会要求任职人员,要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勤奋学习,大胆工作,努力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增强民主法制观念,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要坚持廉洁勤政,摆正位置,树好形象,为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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