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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到我区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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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向民等一行8人,在副市长李宝权、区长刘凤海、区人大副主任刘金杰等市、区领导陪同下,检查了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情况。
据了解,今年是《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1周年。我区坚持依法进行综合治理,严格履行水土保持审批手续,明确了“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项目竣工时,同时验收水土保持设施”原则,取得了明显效果,先后被国家确定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单位和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县区。
王向民一行先后来到佳地庄园和老虎冲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场,并听取了李保权、刘凤海等市区领导和企业负责人关于贯彻《水土保持法》情况的汇报。
检查中,王向民对我区通过吸引社会资金搞小城镇建设,大搞农业产业化,把土地置换出来,还林、还耕,实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王向民强调,在发展经济过程中,水土保持、矿产资源保护和环境保护要协调进行,在处理发展与保护的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政策,严格按比例还林、还耕。同时,一定要依法规划、依法开发,按申批程度走,这样才能保障快速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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