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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家屯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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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6日在苏家屯区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苏家屯区人民法院院长 孙 杰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本次会议报告区人民法院2005年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过去一年主要工作的回顾
  2005年,区人民法院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紧紧围绕审判中心工作,突出“公正与效率”主题,大力加强基础建设、队伍建设和司法能力建设,区人民法院的司法水平得到提高,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为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开展各项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依法保障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2005年,区人民法院坚持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的指导思想,不断强化审判工作的职能作用,努力做好各项审判工作。全年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3839件,审结和执结3620件,结案率为94.3%,实现了全年收结案的基本平衡。
  刑事审判工作,积极参加“禁赌”、“扫丑”等专项整治行动,继续贯彻依法严打方针,坚持严打的经常性、长期性不动摇,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有组织犯罪和盗窃、抢劫等危害社会安全的多发性犯罪以及破坏、盗窃农业、水利、电力设施的犯罪,依法严厉惩处贪污、贿赂、侵犯财产和滥用职权的犯罪以及赌博等犯罪,做到不枉不纵,罚当其罪,确保社会稳定。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402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案件178件,审结399件,结案率达99%。经审理,491名被告人被认定有罪判处刑罚,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16人,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143人,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139人,判处缓刑101人,判处拘役等刑罚92人。为国家、集体和公民挽回经济损失1600余万元。
  民商事审判工作,贯彻公开、平等原则,充分运用判决、调解手段,发挥民商事审判社会矛盾“减压器”的功能作用,依法调整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高度重视婚姻家庭、劳动争议、损害赔偿等普通民事案件的审理,谨慎稳妥地处理劳动报酬、房地产和拆迁安置等纠纷案件以及与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关系密切的群体性纠纷案件,千方百计平息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特别是高度重视并积极地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地处理了以中顺汽车、有色金属加工厂等国有大型企业为代表的债务纠纷案件,其中仅为有色金属加工厂一家企业执行回款近200万元。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369件,审结2191件,结案率为93%,其中调解结案1021件,调撤率达46.6%。
  农村人民法庭充分发挥及时化解矛盾、定纷止争前沿阵地职能作用,共审结民商事案件1098件,占全院民商事案件结案总数的50%,为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了重要贡献。
  行政审判工作,坚持依法调整行政机关与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关系,通过维护合法的行政行为,纠正违法的行政行为,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年共受理行政登记、治安处罚等各类行政案件70件,审结69件,结案率达97.2%。
  审判监督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和有错必纠原则,充分发挥审判监督职能作用,有力地维护了法院形象和司法权威,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共受理发回重审和申请再审等各类案件81件,结案75件,结案率达92.4%,其中维持原判26件,改判和部分改判49件。
  立案信访工作,树立窗口单位文明服务意识,强化信访职能,畅通信访渠道,认真落实便民利民举措,对涉诉信访群众做到有访必接,有信必复。共审查立案4885件,接待来信来访1000余(人)次。依法审查处理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82件,决定立案和进入再审程序57件,对申诉和申请再审理由不成立的25件案件,认真做好息诉服判工作。
  对党委、人大、上级法院等部门批转的40件交督办案件,由督查室设专人督办处理,做到了件件有登记,件件有答复。
  执行工作,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配齐配强了班子;充实了执行队伍,增加了人员;深化了执行机构改革,彻底实行了执行裁决权与执行实施权的分离;加大了执行后勤保障力度,增加了车辆配置和财力投入。全年共受理申请执行案件957件,执结925件,执结率达96.5%,执结到位率达66.3%。在仍然面临巨大困难的情况下,执行工作继续保持了去年以来的良好势头,使“执行难”问题进一步得到缓解。
  (二)强化审判管理,规范审判行为,促进审判工作的公正与效率
  司法质量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是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的中心环节。过去一年,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不断健全审判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审判管理,有力地促进了审判工作的公正与效率。
  首先是根据审判工作实际需要,及时对审判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置进行了调整,恢复设立了民事审判二庭,调整充实了一线审判力量,将书记员和速录员分配到业务庭和具体的合议庭;其次是实行了结案情况检查跟踪制度,对案件的审结、审限和质量效率情况进行全流程跟踪监控,有效地防止了案件超审限,降低了错案发生的机率;第三是采取了普通案件简便审和快捷审的审判方式,严格对案件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和延审的审批,对未经审批的,一律按超审限追究责任,从而降低了诉讼成本,提高了办案效率;第四是进一步深化诉讼提示制度,健全了释明制度,除要求立案时告知当事人“诉讼存在风险”、并需要承担相应的义务责任外,对当事人提出的疑问随时依法给予讲解,以打消当事人的疑虑,减少了上诉、申诉、闹访、缠诉现象;第五是实行了审判委员会对全部发改案件逐件评查通报制度,使审判人员时刻绷紧案件质量意识,从而有效地控制了案件发改率。今年,二审法院共发回改判案件65件,创历史新低;第六是针对民商事审判干部较少,而案件数量相对增加,新类型案件和疑难案件较多,特别是在一些同类型案件的处理上缺乏统一性的问题,成立了由主管院长、民庭和法庭庭长、副庭长组成的民事审判联席会。联席会成立半年来,研究了大量的新类型案件和疑难案件,统一了审判人员对法律的理解适用,增强了审判干部的审判能力和水平。与此同时,联席会根据全院案件受理数量和办案进度,及时进行科学调配,基本保证了审判干部承担任务的相对平衡,保证了全年收结案平衡目标的实现。
  (三)加强基础建设,提高物资保障水平,努力营造人民法院对外良好形象
  法院是对外窗口单位,法院的司法能力和法院形象关系一个地区的法治建设水平。过去一年,区人民法院从加强我区法治建设、营造我区良好法治环境的高度入手,大力加强基础建设,努力提高物资保障水平,营造我院对外良好形象。
  一年来,区人民法院充分依靠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的支持,克服困难,多方筹措资金,全力营造便民利民的诉讼环境。三个农村人民法庭先后进行异地重建和维修改造。其中,林盛、八一两个法庭异地重建主体建设已完成,陈相法庭维修改造正在进行中。按照计划,今年,三个农村法庭将全部建设改造完成。在农村法庭异地重建和维修改造中,区委、区人大、区政府给予了有力的支持。区人大专门召开会议听取了我院《关于人民法庭建设情况的报告》,并形成决议,要求区有关部门给予支持。区委、区政府、区人大的主要领导及部分人大代表还专门到法庭建设工地视察,亲自到乡镇、电业等部门协调土地征用以及建设中的用水、用电等问题,使法庭建设得以顺利进行。
  过去一年,区人民法院根据审判工作形势和任务的迫切要求,实施了计算机局域网建设,并按照配套要求更新了办公桌椅,从而使区人民法院的审判管理实现了与全市法院系统联网的跨越式发展,实现了审判工作的快捷迅速和审判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院的对外形象发生了明显变化。
  (四)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陪审员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去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作出了《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按照这个决定要求和上级法院部署,区人民法院真正把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认真贯彻落实。专门成立了由一把手亲自挂帅的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领导小组和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制定了《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实施方案》,主动地与区人大、区人事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等部门就落实人民陪审员的选任、考核、任命和经费等具体事项进行沟通联系、逐项落实,最终由区人大按照《决定》要求的程序和条件,任命王歆等20名同志为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任期五年。自5月1日上岗以来,20名陪审员每人都参加过案件的陪审工作。他们代表人民参与具体案件的审判工作,共陪审案件58件。
  半年多的实践表明,人民陪审员通过法律程序参与案件审判活动,推动了司法民主,拉近了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距离,使当事人在诉讼活动中真切感受到司法为民。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增强了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信任和理解,有利于各界了解法院工作的真实情况,消除了怀疑和误解,增强了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
  (五)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按照区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2005年,区人民法院先后开展了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核心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活动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采取切实措施,着重解决了党员队伍中个别党员存在的党性观念不强、宗旨意识淡薄和法官队伍中个别法官裁判不公、效率不高、执法不廉的问题,特别是针对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中不规范的司法行为着力予以整改,加强了审判管理和纪律作风建设,全院党员的先进性意识得到增强,法官的司法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与此同时,区人民法院十分注重领导班子建设,坚持以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针对班子调整充实后,班子成员新、工作干劲足但领导经验欠丰富的特点,首先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班子团结,发挥班子整体合力。其次是完善议事和决策机制,提高重大问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水平。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班子成员严格自律,正确行使审判管理权和监督权,支持法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公生明、廉生威”,班子成员的模范行动带动了法院队伍建设。
  一年来,区人民法院大力加强法官队伍的职业能力、职业道德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一方面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法官政治业务素质,通过树立先进典型,引导队伍学先进、争先进;另一方面,认真贯彻执行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完善预防腐败机制,聘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任执法监督员,努力防止和坚决惩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了法官队伍的清正廉洁。
  过去一年,区人民法院认真接受区委领导,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了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决定情况,认真听取审议意见,贯彻落实人大决议。对区委、区人大批示交办案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做到件件有落实。区人民法院还积极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通报审判和执行工作情况。对人大、政协提出的批评、建议和意见,端正态度,虚心接受,积极改正。区委的领导,人大、政协的监督,保证了我院各项工作健康、平稳有序地发展。
  各位代表,2005年,区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些进展,这与区委的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区政府和区政协的支持是分不开的。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所取得的进展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差距,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极少数案件审判质量不高,民商事案件“执行难”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极少数干警责任心不强,工作效率不高,职业行为不规范,队伍的监督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案件数量上升,案件审理难度加大,审判任务繁重与审判力量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给予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新一年工作的安排及今后工作的设想
  各位代表,2006年,是继续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十分重要的一年,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更加重大,任务更加繁重,全面做好人民法院工作至关重要。在新的一年里,区人民法院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法院工作指导方针和“公正与效率”法院工作主题,全面加强审判工作和法官队伍建设,确保司法公正与效率,为我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更加全面、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全面推进和深化法院各项改革。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确定的任务、目标、内容,遵循司法规律和特点,积极学习借鉴,大胆探索实践,不断开拓,通过深化审判方式、审判组织、审判管理体制和执行工作改革,把法院工作推向更深更广的领域。要继续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全面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促进法院规范化建设。
  二是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严打”方针,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各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打造平安苏家屯。要树立服务意识、宗旨意识和平等保护意识,依法及时审理我区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各种纠纷案件,加强对各类群体性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依法办案,秉公裁判,强化执行,保障国有企业改革,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我区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是全面加强法官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加强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的有效方法和措施,不断提高法官的政治素质、理论修养和职业道德,改进司法作风。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好各项廉政建设规定,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增强法官抵御各种干扰和诱惑的能力,确保法官队伍清正廉洁。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落实各项教育培训计划,不断提高法官的法律素养和司法技能。进一步加大法官职业保障力度,落实好从优待警的各项政策,确保法官队伍相对稳定。
  四是全面加强法院基础建设。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和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的有关要求,狠抓基层,打好基础,谋求发展,努力把区人民法院打造成为司法为民的阵地。要充分依靠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法院的支持,寻求对区人民法院财力支持,改善办公条件、诉讼环境,推动办公和审判管理的现代化、科学化。要集中精力、财力,确保三个农村法庭重建和改造的完成并使其发挥功能作用。要坚持厉行节约,积极开源节流,力争依靠自身力量提高法院保障水平。要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加大对人民陪审员教育培训的投入,促进陪审员素质的提高,推动法院工作健康发展。
  各位代表,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审判机关,是党领导人民所制定法律的重要实施者,党和人民对我们寄予殷切的期望。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在区委的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坚决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法院工作指导方针,积极实践“公正与效率”法院工作主题,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我区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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