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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月12日在苏家屯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苏家屯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周 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苏家屯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2004年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04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在区政府大力支持和区政协民主监督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服务苏家屯区“环境年”工作大局为中心,以“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为根本宗旨,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工作主题,全面开展了各项检察工作。
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在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时代背景下,我院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化解社会矛盾,以打造“和谐、平安、公信”的社会环境为目的,全面开展刑事检察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第一,坚决贯彻“严打”方针,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我院侦查监督和公诉部门与公安、法院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坚持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互通工作情况,切实解决执法中的难点问题;坚持适时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和重特大案件跟踪监督工作制度,监督、配合、支持公安机关开展侦查活动,增强打击犯罪的合力。始终把打击的重点指向杀人、放火、绑架、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和盗窃、抢夺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全年依法批准逮捕230件294人,提起公诉391件490人。侦查监督和公诉部门的平均办案时限比法定时限分别缩短2日和15日。依法从快批捕、起诉了李文平绑架抢劫案、刘凤阁放火强奸案、陈永新放火盗窃案等数起重大刑事犯罪案件。有力地打击了危害公共安全、人身财产安全和破坏农业生产的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在办理金雁、何玉滨诈骗、骗取国家出入境证件特大犯罪案件中,主管检察长靠前指挥,科长亲自办案,先后5次深入到侦查部门了解情况,提出侦查取证意见10余项。该案涉及被骗群众数十人,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现已向市法院提起公诉。
第二,围绕“环境年”建设工作重点,严厉打击偷税骗税、金融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活动,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去年8月,公诉部门仅用6天时间,就将王健、刘明光偷税48万余元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提起公诉,还配合有关单位追缴税款70余万元。
第三,贯彻轻缓刑事政策,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打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院对轻伤害等五类社会危害性小的犯罪嫌疑人,原则上不批准逮捕。对因人民内部矛盾而引发群体事件的以化解为主。我们成功地处理了被抛弃在西洋钢铁集团工地的数十名农民工索要工资引发的杜建华等5人非法拘禁案件。
第四,正确处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公正与效率的关系,提高办案质量,稳、准、狠地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办案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也是有效打击刑事犯罪的关键和保证。我院认真执行办案时限预警制,稳步推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实行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人办理等工作制度,认真落实无罪案件监控措施和执法质量考评措施,严格把握公诉证据标准,正确适用法律,已连续三年未出现无罪判决案件,案件准确率达到了100%。
第五,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巩固“严打”斗争成果。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动态和网吧等诱发犯罪的社会热点问题认真调查分析,提出检察建议。积极参与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派出法制校长4人,协助教育部门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在沈阳市第一七六中学开展法制教育工作的经验,已在全区推广。
二、紧紧围绕我区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是党的反腐工作的重要内容。我院在区委领导下,坚持把服务经济发展作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全年,初查渎职犯罪案件线索3件5人,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1件11人,其中贪污案4件4人、受贿案5件5人、行贿案1件1人、挪用公款案1件1人,大要案6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余万元。
一是积极开展专项行动,为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服务。区委提出调整优化我区产业结构后,我院组织专门人员开展百日专项行动,对全区20余家国有企业转制、兼并、破产等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对企业职工反映的涉法犯罪问题逐个调查,澄清事实,化解矛盾,为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
二是及时查处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犯罪案件,维护农村的稳定。针对姚千镇小卜屯村、城郊街道东谟村、八一镇荒地村等村民集体到省市区上访举报案件,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做了大量细致的疏导和解释工作,还立案查处了一起犯罪案件。针对村民反映养老保险退保的突出问题,我们组织了专项调查,查处了林盛镇沙河站村原书记郑安昌贪污案。
三是深入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查办职务犯罪,为我区经济建设创造廉洁的社会环境。按照上级院部署,我们在城市改造、房屋拆迁领域进行了职务犯罪查处工作,开展了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案件专项活动。向公安、工商、税务等行政执法部门调取行政处罚卷宗300余册,开展了不移交刑事案件的专项治理活动,督促有关执法部门移交刑事案件23件。积极配合市、区纪委查处了群众反映强烈的四起重点案件。
四是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重点,认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为防止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腐败问题,经区委同意,我们开展了建筑领域“综合复核式”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我们还多次组织干警到发案单位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提出检察建议9份。在区地税分局、区供电分局、区信用联社等单位上了预防犯罪法制课。在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沈阳圣达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两处热源厂二期工程建设中继续开展了专项预防工作,防止了职务犯罪的发生。
为了保证反贪队伍的自身廉洁,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我们积极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试点工作。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实行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一项重大改革。在区人大、区政协的大力支持下,我院聘请了5名人民监督员,对我院所有拟不起诉、拟撤销案件、不服逮捕决定等“三类”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监督审查。
三、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法律监督是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我院始终把“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的主题。
在立案监督方面,我院采取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立案、建议提请逮捕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还与行政执法机关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工作联系制度,通过信息交流、检查案件、提供咨询、介入调查等方式,有效地防止了市场经济领域有案不立问题的出现。全年共针对14人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2份,直接逮捕3人。在发现涉及180余养殖户的沈阳市大自然特种动物繁育中心李承涛涉嫌诈骗的案件未予立案后,我院及时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对9个涉及能否定罪的问题进行调查。公安机关根据我院意见对该案立案侦查,现已侦查终结,移送上级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侦查监督方面,我院重点纠正有罪不纠、以罚代刑和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等违法行为。共追捕犯罪嫌疑人4人,追诉2人,追诉漏罪27项,起诉后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对23人作了不批准逮捕决定,对不构成犯罪和不应按犯罪处理的12人作了不起诉决定。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在审查起诉刘国发盗窃案件时,公诉检察官认真审查每一份证据,引导侦查取证,追诉漏罪17项。刘国发已因盗窃、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在审判监督方面,我院采取与区法院审判部门定期沟通、提出量刑建议和提出抗诉、提请抗诉、建议提请抗诉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就刑事案件提出抗诉1件,就民事行政案件提请抗诉2件,得到上级检察院支持1件,法院已作出部分改判的判决。
在监所检察方面,我院加强了对监管场所执法活动和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监外执行活动的监督。先后60余次深入到公安派出所、社区等,对监外执行罪犯进行法制教育。针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份,对1名已失去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建议收监执行,对失去保外就医条件仍未收监执行的违法行为向监狱等监管单位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
在控告申诉检察方面,我院落实了首办负责制,制定了重大政治活动和节日期间接访预案,对涉法上访案件实行检察长包案制,妥善处理了来信来访140件,认真做好息诉工作。
通过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维护了公平正义,保障了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四、努力塑造高素质的检察队伍,确保公正执法
领导班子建设是检察队伍建设的关键,检察队伍建设是强化法律监督,实现公正执法的保障。为此,我们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廉洁自律教育,强化班子思想作风建设。领导班子成员召开了把“年关”当“廉关”的专题民主生活会,还从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执政能力出发,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了班子成员的管理能力、决策能力。
(二)规范管理,切实提高检察人员综合素质。一是抓政治思想教育不放松。组织全体检察人员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学习《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后进行了考试;利用反面典型教材,开展了为期一周的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干警开展了向任长霞等先进人物学习活动,进一步树立起廉洁、公正执法的观念。二是认真开展了岗位练兵活动,组织干警参加市院系统的业务考试、知识竞赛,使干警的业务技能有了明显的提高,有7名同志被评为岗位能手。三是以规范促管理。通过认真落实省院执法质量和队伍建设两大考评体系措施,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检察队伍整体素质。
一年来,我院的各项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诉讼监督工作力度不大,成果不明显;二是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需进一步提高,部分检察人员执法理念陈旧,高素质人才匮乏,干警综合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不断发展的检察工作需要;三是办案、办公的科技含量水平较低,科技强检工作应加快步伐。以上问题我们将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
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八届十次会议和本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确定的“工业年”工作中心,全面开展各项检察工作。
一要坚持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积极取得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依法开展检察工作。我院将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区委、区人大的各项决定和决议,围绕“工业年”建设,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我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二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带动队伍建设。以提高执政能力为核心,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组成员要带头做到廉洁自律,公正执法。要深入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增强服务与服从工作大局意识,进一步提高检察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积极推行业务建设、队伍建设与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体”的管理机制,提高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三要进一步完善“严打”经常性工作机制,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完善适时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工作制度;加强与其他司法机关的配合与支持,坚决把刑事犯罪的势头压下去。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与有关部门一道整治治安乱点,解决治安突出问题。
四是加大办案力度,使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新成效。进一步规范侦查工作,加强内部分工协作,把查办职务犯罪同诉讼监督及其他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办案质量,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推动区委统一领导下的职务犯罪预防网络建设,提高预防工作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五是继续加强刑事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工作,提高诉讼监督工作水平。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机制建设,巩固立案监督成果。以违反法定程序办案、侵犯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等为监督重点,加强保护人权工作;进一步加大审判监督工作力度,依法提出抗诉,维护司法公正;注意查处在审判和刑罚执行过程中的贪污受贿、枉法裁判等职务犯罪案件。在强化外部监督的同时,加强对检察机关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
六是树立科学的发展观,稳步推行改革,推动检察工作与时俱进,不断向前发展。继续做好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加强外部对检察机关直接侦查案件的监督;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公诉方式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轻伤害案件保障诉权案件分流试点工作;建立保障律师在检察环节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作机制,促进执法质量的提高。
各位代表,我们要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主动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我区经济发展这一中心,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全面落实本次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和目标,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扎实工作,创新发展,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保障全区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做出我们不懈的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