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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家屯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苏家屯区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4年1月7日苏家屯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苏家屯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曹建福代表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区委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全区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战略部署,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大力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积极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在依法行使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和发挥代表作用、加强人大宣传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为保障和促进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作出了积极努力。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今年是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实现经济跨跃式发展的关键一年,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区人大常委会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区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根本任务,围绕区委八届八次全会提出的“富民强区和提速、增效、进位”的总体目标,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要紧密结合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充分发扬民主,依法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保证重大决策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改进方式,完善程序,提高实效,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进依法治区进程。要努力改进代表工作,进一步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切实行使好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要继续抓好人大常委会的自身建设,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法律素质,牢记根本宗旨,不辱历史使命,在区委的领导下,团结拼搏,扎实工作,为全区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苏家屯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4年1月7日苏家屯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苏家屯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区长刘凤海代表区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认真总结了区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以来的政府工作,肯定成绩实事求是,提出的问题客观、深刻,关于2004年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区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符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反映了全区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会议对区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表示满意。对报告提出的2004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表示同意。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2004年是我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改革和发展的任务艰巨而繁重。区人民政府一定要认清形势,紧紧抓住国家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有利契机,以项目建设为核心,以改革发展为动力,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抓好2004年政府各项工作。要以农民增收为重点,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全面繁荣农村经济;要以做大做强支柱产业为重点,全面提升工业经济总量和运行质量;要以培育新兴服务业为重点,促进第三产业加快发展;要以引进增量,盘活存量为重点,扩大对内对外开放;要以城乡环境建设为重点,加快城市化进程;要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为重点,深化各项改革;要以增收节支为重点,努力实现财政增长目标;要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重点,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要以科教兴区为重点,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要以加强自身建设为重点,努力开创政府工作新局面。
会议强调,区人民政府一定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区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推动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要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坚持依法治区、依法行政;要认真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加速推进我区工业化、城市化、产业化、国际化进程,努力实现经济实力雄厚、城市功能完善、生态环境优良、社会文明进步、人民生活殷实的目标。
会议要求,区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要认真抓好领导班子和公务员队伍勤政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要以人民群众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把政府工作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之下。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进一步增强政府工作的凝聚力、感召力和战斗力。
会议号召,全区各族人民要积极行动起来,在区委的领导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抢抓机遇,奋力拼搏,开拓进取,以昂扬的斗志和崭新的姿态,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全力做好2004年的各项工作,为实现苏家屯区大发展、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苏家屯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苏家屯区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4年1月7日苏家屯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苏家屯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玉良所作的《苏家屯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苏家屯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4年1月7日苏家屯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苏家屯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区人民法院院长孙杰所作的《苏家屯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苏家屯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苏家屯区2003年财政预算
执行情况和2004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2004年1月7日苏家屯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苏家屯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经过审查,并根据大会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苏家屯区2004年区本级财政预算;同意区财政局局长魏邦伟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苏家屯区200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2003年区本级财政决算,由区人民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苏家屯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苏家屯区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4年计划安排的决议
(2004年1月7日苏家屯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苏家屯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区发展计划局局长敦恩涛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苏家屯区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4年计划安排意见(草案)的报告》(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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